道坚法师:佛教与自杀危机干预
发布时间:2024-10-06 02:04:59作者:心经全文网佛教与自杀危机干预
内容提要:佛教如何参与自杀危机干预,尤其是对自杀观念及企图的阻止,本文依佛教基本伦理道德理念,将佛教轮回学说、佛性论及戒律学等运用于心灵重建,帮助心灵残缺儿童、有自伤行为及观念者,让推动生活信心的孤独灵魂,振作精神,回归自信而健康的生活。
关键词:佛教 自杀危机 心灵重建
作者:道坚,重庆佛学院常务副院长,重庆华岩文教基金会理事长,重庆华岩寺方丈
2008年可谓多事之秋,世界金融危机暴发,中国汶川大地震,南方大雪灾,天灾人祸不断,给精神支柱尚未确立或巩固的国人上了一堂“无常”课。特别是金融危机来临,频传国内外巨富大亨自杀消息,让人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巨富自杀,只是当今社会心理危机的表象,而深层的大众化的心理危机,才是值得密切关注的头等大事。
自杀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而自杀之所以称之为危机,是这种不正常趋势已经在漫延扩大。2003年9月10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确定的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全世界,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据官方统计,中国每年有28.7万人自杀,即中国占世界自杀人数的1/4强。在中国,自杀是总人口的第5位死因,15~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一个人自杀直接影响到周边6人的生活,自杀未遂者是自杀死亡者的8至10倍,每年有170万人因家人或亲友自杀出现长期而严重的心理创伤,16.2万未成年人因此失去母亲或者父亲。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了中国的自杀特征:自杀者79%居住在乡村,28%从未上过学,58%服用农药或鼠药自杀,47%有血缘关系的人或亲戚、朋友、熟人有过自杀行为,63%有精神障碍,27%有自杀未遂既往史,仅9%在精神科就诊过。中国是全世界唯一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80%的自杀者患有抑郁症。诱发自杀的首要负性生活事件是夫妻不和,其次是经济困难。据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公布的报告,中国的自杀率为每10万人中22.2人,为高自杀率国家。
当人们躯体的疾病和心理上的疲劳、绝望而引发的抑郁,严重时可以导致自杀,自杀是个人的精神困扰严重到难以控制,精神彻底崩溃的表现。目前的金融危机,让许多人受到严重心理挫折,为了摆脱抑郁的心理冲突,而选择彻底的逃避手段。杜尔凯姆在其经典著作《自杀论》(1897年)中将自杀分为动荡型自杀、利已型自杀和利他型自杀三个种类。“利已型自杀是由于人们在生活中找不到寄托;利他型自杀是由于人们觉得生命的寄托超出了现实生活;而第三种自杀来源于人类行动的缺乏规范以及由此引起的痛苦。”依照赫宁(Bernard Haring)的观点,只有出于自私的动机或不道德的杀害自己,才叫“自杀”。例如有的人因为情场失意、事业不顺、经济窘困、久病不愈,或因一时承受不了重大打击而以自杀来逃避责任,却把问题留给人间、留给他人来承受,这是一种公认的不道德行为。
自杀行为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有这几个方面:
(1)自杀行为与生活方式、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教育方式等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关。据有关比较研究资料揭示,墨西哥的自杀率为2人/10万;美国为10/10万;奥地利为24人/10万;日本为36人/10万,西柏林为42·7人/10万。从这些数据来看,自杀与国家和民族综合因素如人情淡漠、生活节奏紧张、精神压力过大等因素有关。
(2)自杀行为与社会、政治、经济因素相关。自杀与其国家的意识自由、政治对抗剧烈、意识形态冲突激烈及经济发展相关。一般来说,经济、政治、秩序稳定,人们的心理平衡,自杀率相对就低,而经济与政治的剧变,引起社会动荡、秩序混乱,造成了社会与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人们的社会支持与交往,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对未来感到焦虑、忧愁,由此出现绝望的情绪状态,从而产生自杀。例如,中国的"文革"期间以及前苏联、东欧的自杀率非常高。
(3)自杀行为与精神刺激因素相关。人际关系紧张、社会竞争剧烈、经济状况不佳、教育方法不良、亲人死亡、天灾人祸、爱情失败、家庭矛盾、升学就业不顺利、事业无成以及别人的嘲讽打击、刁难、逼债等不良精神刺激因素,使人们产生严重的挫折感,成为自杀的重要诱因。
(4)个人的挫折容忍力:如文化、政治、经济、精神刺激等因素是自杀行为产生的外在诱因,而个人的挫折容忍力因素则是自杀行为产生的内在的直接因素。在同样的政治、经济、社会因素中,许多人处于同样的动机冲突、挫折情绪的精神刺激中,但产生自杀行为的毕竟是极少数人。显然,这与人们的心理承受力相关。
自杀行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用自杀作为一种报复手段。为了对阻碍自己欲望实现的人施以报复,以死来迫使对方承受法律的责任或道义上良心上的遣责;有的是为了对抗他所反对的势力,以死来示威;有的是因为外界或自身的生理、心理压力太大深感绝望,以自杀作为摆脱困境的手段;有的用自杀作为一种献身的、进攻的、追求某种心理满足的手段,例如有的人为了追求理想与正义事业而献身,以死唤起当权者或民众的觉醒。
对自杀的防治,目前国内外有许多措施,如心理咨询、自杀者"热线电话",自杀解救中心等,通过心理治疗及抗抑郁药物协助治疗,对自杀危机的干预,已经放在了各国的施政纲领上。作为高自杀率国家的日本,已经尝到了提倡狂热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及武士道精神的恶果,每年将大量资金用于自杀心理危机的研究和预防。
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以关注心灵健康与人格发展为特征的佛教,在干预自杀危机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针对自杀危机的特性,本应防患于未然,即心灵健康关注或心理重塑为主。然金融等危机当前,自杀频仍,我谨提出一些佛教治心方以供参考。
一、佛教对自杀问题的基本态度
我通过《大藏经》的检索发现,“自杀”关键词共有526项,其中关键词出现最高的是《律部》,出现170次;《阿含部》排名第二,出现了56次。佛教的律部是专门论述行为道德及组织规范的典籍,频频出现“自杀”一词,说明佛教戒律对“自杀”问题的研究非常深入和专业。阿含中记载了佛教行化世间的事迹等,关于“自杀”的56次教诫,证明佛陀对自杀的态度非常明朗——是严令禁止的。
1、佛教以戒律严格禁止自杀行为
佛教重视戒学,即团契精神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行为规范和精神引导。无论刚刚受持“三皈五戒”的初信之人,受持“八关斋戒”、“菩萨戒”的净信居士,辞亲出家的行童、沙弥、比丘等,莫不“以戒为师”,谨尊佛诫。这些戒律次第严明,根据信徒的信仰层次,制定了宽严不等的佛戒,以期“防非止恶,自净净他”,而各种戒法中,杀生一戒,列为首要。杀生包括“不自杀,不教他杀”等。如《阿含经》云:“尼拘陀,云何是汝修行?所持四戒:谓不生自杀生,不教他杀,不随喜杀。”(《阿含经》卷一第223页上)不自杀又有不亲自杀生,不自杀的内涵。不教他杀包括不教唆他人杀生及叫别人帮助自杀。也就是说,自杀也是一种严令禁止的杀生行为。
佛陀在《大正藏》卷二中开示:“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续者,我说彼等则有大过。”(P348页上)杀生罪过极大,《梵网经》云,凡生者皆为我父、我母,故杀生即杀父母。因此,自杀无异杀父杀母的极大罪过。
据《大智度论》载,无论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杀之戒,亦将失其意义。因此,不杀生包括不自杀,是保证修行进步的基石。《阿含经》中记述了佛陀时代比丘因为修习不净观而出现“极厌患身,或以刀自杀,或服毒药,或绳自绞,投岩自杀,或令余比丘杀”的自杀危机,佛陀现身说法,说生命的尊贵,以清静光明观克服厌世心理,挽救了无数的生命。
2、佛教以六敬团队精神安慰自杀企图者
佛教注重团队精神的建设,佛陀要求弟子们“身和同住(共同参与,同事利行),口和无诤(言而有信,慈语互慰),意和同悦(统一思想认识),戒和同修(规范组织管理),见和同解(树立正确宇宙人生观念,建立共同愿景),利和同均(利益均沾)”,实现六和僧团。这种近于理想化的平等团队,对于弱势群体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关爱,不致被社会遗弃而产生不良心理。《阿含经》有载,有一个叫阐陀的人想自杀,佛陀的弟子就安慰他,鼓励他,要他“汝当努力,莫自伤害”,并为他“来往周旋”,即协调周边关系化解矛盾,“汝若有乏,我当给汝如法汤药。汝若无看病人,我当看汝,必令适意”。按照佛陀的理想,在一个人处于心理低谷期时,当全心帮助他,包括精神的开导和支撑,并解决他遇到的实际困难,化解生活矛盾,供给最基本的物质保障,重病的人给予如法治疗及心理安抚,令他感到社会需要他,并没有遗弃他。
3、自杀有违生命之道
每一个生命要经过成(生长期)、住(壮年期)、坏(衰老期)、空(死亡)四大基本规律,如果人为终止其过程,是违反自然之道的作法,佛教明确予以反对。在轮回的六道中,生为人道尤为不易,佛教常有“得人生难”的训示。因为人生苦乐参半的逼迫性,最易修习佛法而解脱,所以说人生是六道升沉的枢纽,若精进人长寿者。佛教视人格完善的佛为福慧具足者,而福的具足就有长寿的要求。如《阿含经》云:“若得大福者,便得生天、长寿。”如果破坏了生命的自然规律,造成不尽命而早夭,也是一种罪过很大的不道德行为。
为了揭示自杀者的根本心理因素,佛陀在《阿含经》中说:“其有婬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嗔怒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痴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佛陀将自杀之因归结为贪欲过盛、嗔恨心重及愚痴不明事理三大原理,认为要断除自杀杀他的大过,必须断欲去爱,静心息气,智慧明了,方能成就健康的人格。
二、自杀观念及自杀企图的解除
1、佛教因果报应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佛教认为生命的全过程,离不开因果规律,即善、恶、无记的三种行为,会产生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业力,在一定的因缘下,让作业者感受到善、恶、无记的报应,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称之为万有因果律。因果律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未来不是掌握到上天或神的手里,我们的行为决定未来的生活。
目前虽然存在短暂的生活或精神的困境,但可以积极地面对现实,改变现实,成就美好的人生。而现实是不可以逃避的,就像债务一样,逃避并不是好的办法,尽管你逃离一方,债务却永远存在,并不会因逃避而减少或消失。对于现前的困境,应作还债想、报怨想,坚信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有三宝信仰的力量在支持我们,我们一定可以度过难关的。
自杀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毁灭鲜活生命的恶行,也是一种不道德的犯罪行为,其给并人、朋友及相关人员,带来的痛苦和打击,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那么,自杀所造的恶业就太大了,其恶报是无间地狱报——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痛苦报应,是比自杀更要痛苦百千万倍的惩罚。
2、佛教轮回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佛教认为生命并不是短暂的,而是生生不息的,“人死如灯灭”的观念是没有看清生命真相的认识。佛教生命观分生命形态为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六道,前三者为三善道,后三者称三恶道。生命依善恶业力的不同而轮转于六道,为善者死后往生天、人、阿修罗道,作恶者死后堕落地狱、饿鬼及畜生道,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六道轮回”。这种生生不息,生死相依的生命观,视死如生,视生若死,死生辩证不二,没有断然的分离。此一生命的死亡,是新生命的开始,自杀只是人为地改变了生命的自然过程,并不能阻止生命的轮回事实。
“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一个生命终结了,一切钱财都带不去,而所造下的善恶业力却会如影随形,带给下一期生命,再一次承受未了的孽缘和善缘。而自杀不但没有减轻生命的负担,却加重了业力的恶的比重,甚至造下了新的恶业,等待下一世来偿报。
从轮回思想看来,自杀无疑是增加了生命的轮回成本,使净化生命、升华生命的可能性无限延伸,并不利于生命的最终解脱和境界的升华。
3、佛教戒律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1)戒律是佛弟子在三宝殿前的神圣誓言
佛教在解除自杀危机时,一般要求弟子在大雄宝殿合掌长跪,上有三师七证,下有芸芸众生见证,在诸佛菩萨前,虔诚誓言:第一戒不杀生,汝能持否?能持!所谓不杀生戒,要求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生命的存在权。不杀生包括不自杀,不他杀,不见杀随喜,不为他人提供杀因杀缘杀法等。一呼“能持”,则终生信守诺言,受持不二。
(2)戒律是佛弟子抵御生活及精神困境的坚强毅志
戒律的规范化意识,受戒师的引发,受戒者本人的不断薰习,逐渐形成一种牢不可破的意志力量和人生信念,要求规范意识和形为、语言,以不伤害自己和他人为伦理底线,以利已利人为基本目标。三皈五戒的受持,就成了保护身心不受外在恶劣环境影响及内在烦恼扰乱的坚强意志。有清静戒体护身,除了精神迷乱不受控制,否则是不会考虑自残或自杀的。
(3)戒律是规范团体生活的美好愿景
佛教注重团体精神,一般人称佛教僧团为僧侣共产主义,以六和敬和合共住。佛教徒出家在家四众依戒为师,和合相处,共同成就转凡成智、转凡成圣的大佛事。佛陀制五戒,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基本法则:不杀生,尊重生命的平等权,长养内在的仁爱慈悲之心;不偷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及私有财产,形成社会公义的道德环境;不邪淫,尊重配偶及国家的婚姻制度,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不妄语,尊重事实面对现实,养成社会大众公信力;不饮酒,远离毒品、麻醉剂、药物依赖及抽烟、酗酒、赌博等一切不良生活习惯,成就睿智的精神生活。自己的生命也是众生生命的一部分,自杀也是一种严重破坏团契的行为,不符合团体生活的美好愿景,应当不作如是观,远离如是恶念。
对于自杀观念及意图的解除,还可以运用佛教的佛性论思想和涅槃论思想等。佛性论思想是佛教重要的贵生论,因为每个生命与生俱来,都有佛性的种子,即成佛潜在力量,都是未来佛,应当受到平等的尊重,连蝼蚁之命尚不可轻,何况人乎。涅槃寂静佛教修持向往的崇高境界,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永远没有烦恼,没有痛苦的美好境界。因为有成就快乐境界的无限向往,佛弟子忍辱负重,能受一切苦,成就无上道。
三、以佛教智慧化解自杀危机的内外机制
导致自杀行为的内外机制非常之多,主要包括精神障碍(主要是抑郁症),社会因素(失望和失落感),人格异常(冲动性与攻击性)和躯体疾病等。通过佛教智慧来化解自杀危机,客观辩证看待这一事件的内因外缘,或以药物治疗,或以心理安抚,或以信仰疗法,应病与“药”,应机施教。
自杀企图往往与自我毁灭方式者是联系在一起的,如长期的酒精中毒,鲁莽驾车,自残行为,通宵达旦赌博或上网,吸毒行为,药物依赖,暴力性反社会行为等自毁方式,都是轻视生命,逃避现实,企图自杀的强信号。自杀往往是自毁行为整个过程中的最后一个行动。对自我毁灭方式者的关注,也是对自杀危机的干预。而自我毁灭方式者的形成与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有关,特别是家庭破碎或父爱,母爱的剥夺造成的痛苦,影响到成人后与人的正常交际,容易引发自毁的心理。受虐待的妻子以及儿童虐待案的受害者更易发生自杀企图,这反映了家庭内部情感剥夺和暴力的恶性循环。因此,皈依佛教的居士通常要求受持五戒,五戒中的不邪淫戒,即是提倡夫妻相亲相爱的法宝,也是为了家庭免于遭遇不幸的基本伦理道德。
佛教为了保障在家居士有一个健康的家庭生活,在所有企图自杀的病例中,一半以上与抑郁症有关。抑郁症可由社会因素引发,例如婚姻不和,恋爱破裂和不快,与父母吵架(年轻人中)以及最近的生离死别(尤其是老年人)。伴发于躯体疾病的抑郁也会导致自杀企图,但躯体残疾,特别是慢性或痛苦的残疾,与既成自杀的关系更为密切。老年人的躯体疾病,尤其是严重、慢性与痛苦的疾病,与自杀明显相关,约占老年人自杀病例的20%。应该运用佛教心理训练方法,如禅修、念佛、诵经、持咒等方式,净化心灵,树立健康人格,避免或减缓因人格缺陷导致的家庭冲突和感情不和,提高自身免疫力,抵抗外在逆境的冲击和内在烦恼的困扰。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应该就医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
饮酒可诱发自杀行为,因为酒会加重抑郁性情绪波动的强度,降低自我控制能力,大约30%自杀企图者在行动前曾饮酒。由于酒中毒本身,特别是"以饮酒为乐的酒鬼",在戒酒期常会产生深深的懊悔感,所以,酗酒者特别容易自杀。佛教制定“不饮酒戒”,要求人们保持清醒理智的生活,对推进酗酒治疗计划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戒酒行为可能会相应降低自杀发生率。
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容易发生抑郁情绪,从而导致自杀。其自杀方式往往很奇特,常是暴力性的。自杀企图并不常见,尽管它可能是精神病性紊乱的第一个显著症状,在疾病早期发生,这可能是患者意识到自己的思维与意志活动出现混乱的结果。通过佛教的群体关爱方式,悉心照顾患者,安抚其受伤的心灵,并在发病前期给予药物疗法,对精神病患者自杀的预防有明显效果。
人格障碍者容易发生自杀企图,尤其是具有边缘性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情感不成熟的人,其忍受挫折的能力差,遇到应激会发生感情冲动,暴力和攻击的反应。有时可发现他们有过量饮酒或滥用药物的习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人格障碍的形成与童年生活的经历有一定关系,构建完善的人格须从小孩及家庭的幸福开始。佛教的《善生经》等有针对家庭伦理的论述,让希望组建家庭的青年人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如何营造幸福的家庭生活。已经处于边缘性人格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者,就需要大众关爱与包容、接纳,让人性的光辉再次在受伤的心灵中照耀。患者本人也应该积极面对心理的不足,打开心灵之窗,迎接阳光与大众的光临。
器质性脑病的谵妄(例如药物,感染或心力衰竭引起的谵妄)或痴呆都可伴有情绪不稳定的表现。有时病人在短暂而深度的抑郁性心境波动时会发生严重的暴力自伤行为。此时意识常不太清楚,病人对当时情景可能只有模糊回忆。癫痫病人,尤其是额叶癫痫病人,会频繁发生短暂而深度的抑郁发作,加上他们手头又有药品,所以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性高于常人。这些病症患者都需要社会大众去爱护他们,而不是遗弃和歧视。合理的药物治疗,以及亲朋好友的关爱,会让他们感到这个社会的需要,以及活下去的勇气在增长。
结语:佛教是综合性的学科,尤其是一门精深的心理实验科学,如何实现转凡成圣,转秽为净,需要我们身体力行,向内在的生命不断的探索,实证佛陀所传授的戒定慧学,以期达到利及人天,普济含识的社会功用。如何光大佛学——这一门发源于东方,盛行于世界的智慧之学,结合社会心理学、自然科学等,利益于社会大众,关爱生命,造福世间,是我等应该深思、践行的第一要务。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有志之士,深入经藏,研习佛法,让佛法变成更加贴近生活,指导生活的现实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