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探索
发布时间:2022-04-10 20:14:52作者:心经全文网“想”的探索
明真法师
小乘有部立四十六心所,认定佛是别据受、想想所建立五蕴中的受蕴、想蕴的。行蕴,以思心所为主;其余四十三心所,亦行蕴摄。受、想两心所,究具有什么特点?佛为什么要别据这两个心所建立五蕴中的受蕴、想蕴?在“俱舍论颂”的“公别界品,,里解释说:“诤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于诸心所法,受想别为蕴。”诤,烦恼的异名。别据受、想二心所为蕴的理由有三:一、烦恼根本故,二、生死本因故,三、从五蕴安立次第上说,无受领纳、无想取象,即不能造作善恶行业,无有行蕴了。这也说明了受想二心所的重要性。大乘唯识宗,立五十一心所,亦认定佛说的五蕴中,受蕴、想蕴是别据受想二心所建立的。此其一。佛住世时,导勉弟子修习“灭受想定”。当时佛教以外的有一些人,倡导修习“无想定”、“非想非非想处定”。据说凭借这两种定的力量,还可以分别招感“无想天”和“非想非非想处天,,的异熟果。此其二。佛教重修止观,实际有许多观,就是观那“想”所勾画的影像,因之往往将“观想”二字连缀成词。如不净观中有“九想观”,四种念佛中有“观想念佛”,佛说的‘\‘十六观经,,实际就是依佛所开示的极乐世界依正庄严,由浅人深,修习的十六种观想。此其三。修习止观的目的,不外断妄证真。妄不断,真不显。楞伽、楞严诸大乘经,皆斥“妄想,,为流转生死根本;华严出现品说:“佛子!无一众生面不具有如亲智慧,但以妄想执着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即得现前。,,更是一语道破了“妄想”对于有情的严重危害性。若对“想,,的面貌,还辨认不清,又怎能识得妄想、断得妄想,了生死、证涅槃?此其四。总此四点,充分说明了“想”在佛教学修的过程中,不但牵涉的面积相当宽,实际也很重要。我自己因限于佛学水平,本篇只能根据经论,结合日常生活,对“想”作一些初步地探索。
蕴,积聚义。这是大小乘所共许的。缫异门》论卷十一说:“云何想蕴?答:诸有所想,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想蕴。”经论中虽有时对想、想蕴、想心所这三个名词,互相通用。实际说来,想心所、想蕴二者如同树与森林,还是有区别的。
儡类足渤卷一说:“想云何?论取象性。”鹏舍渤卷一说:“想蕴,谓能取象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此复分别。成六想身。”《瑜伽师地》卷三说:“想云何?谓了象”;又说“想作何业?谓于所缘,全心发起种种言说为业”。缄唯识渤卷三说:“想,谓于境取象为佳,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此中所引前三论,小乘摄,后二论,大乘摄。足证大小乘俱以“于境取象”为想的自性;只是大乘确定想的自性外,还以“施设种种名言”说明了想的业用。现在,先试就“取象”来探索想的自性。
例如:小赵的母亲亡故了。想到母亲,母亲的“象”宛然现前;小钱的母亲,远隔数千里,小钱想到母亲,母亲的“象”也宛然现前。试问这“象”从哪儿来的?明明瞧着小孙倒在床上热呼呼地打鼾,小孙却还有影像在梦里搞得怪有劲的。试问这“影像”从哪儿来的?关于这一问题,佛法如是解说:实际的母亲和睡在床上的自身,叫着“本质相分”,是前五识和同时俱起的意识亲缘不着的,因又叫“疏所缘缘”。但当前五识和意识缘于“本质相分”,为自己的“亲所缘缘”。这些影像,就是识缘于境时,想心所——这一位摄影师从境上摄取来的。旷五蕴论》况:“云何想蕴?谓能增胜取诸境相。增胜取者,谓:胜力能取。为大力者,说名胜力。”这是说明识缘于境时,与识相应俱起的想心所,有增胜力,才能从境上摄取影像。影像摄取时,随即熏人“阿赖耶识”成为种子,遇缘触动,于是这影像就又浮亡来了。这样解说对不对?我认为是另一问题,且不谈。总之,在我人缘于实际事物时,或浅或深,必然都会在自己的思想感情上烙上一个影像,这是谁都可能经验的事实。现在要研究的,就是这样烙上一影像好不好呢?我说:好!因为不能依据境的分齐,摄取一个相似境的影像,就不可能分辨实际事物的差别性了。但这样够不够呢?我说:不够!因为实际事物的相互有差别性,还有贯通性。如再举母亲为例:不但我的思想意识上有母亲的影,母亲的思想意识上必然还有我的影像。岂只我的影像在母亲思想意识上,不知还有许多人的影像、不知还有许多社会上的影像。同时,母亲的思想感情,通过她自己的形象、动作、语言,又不知要多少人,影响社会、影响自然界。这说明母亲在实际事物中,有她的差别性,同时还有她的贯通性,更应该看到她的贯通性。想心所仗论“本质相分”摄取了一个个影像,我们就困惑在这个影象里,不能透射出去观察本质、理解本质,我们是不可能把握实际事物的贯通性的。佛在“解深密经,,里,把一切法相概括成为三相。肯定实际的客观事物,都是属于“依他起相,,的。“他”,指众缘;用现代的语说,约当“条件”。佛肯定一切事物,都是在适当条件下生起的。没有适当的条件,就不会产生事物。要改变某种事物,就必须改变它的条件;要实现某种事物,就必须创造它的条件。所以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实际事物,从时间上说,是刹那变迁的;从空间上说,是互相牵涉的。超越条件,具有独立性的自生自存的事物,在现实世界里是找不着的。有之,这只是主观上的错觉。佛法把这种错觉虚构的幻想叫“偏计所执相”。千言万语、横说直说,谆谆要众生看破的、断除的,她仅只有这一点点—二偏计所执相。构成这种过失的,“想”,的确也应负一部分责任。试想“本质相分”,多厚实、多丰富、多活泼,而“想”,仅能摄取那么一点相似的影像,作为意识了别的内容,使意识把空间存在的事物,看成了各别孤立的乐四。这已铸成了一重严重的错误。同时实际事物在时间上虽是刹那变迁、新新不住的;而“想”所摄取的影像,却又前后相似,不能反映变迁的真实情况,遇着了迟钝的意识,就把这本是一串相似相续的影集,看成了好像不变的“常”。而“常”,在客观的实际事物里,却又是找不着的。这又铸成了一种严重的错误。众生桎梏在这两重错误里,身本非我,妄执为我,遇事皆从这“小我”出发,不知有集体、不知有社会,这就非常可悲了。三相,除“偏计所执相”、“依他起相”,第三就是“圆成实相”了。这所以能成佛的,三藏十二部之所以宣扬流溢的,赖有这个圆成实相。这在经论里有许多异名,如:法界、法性、真性、实相、真如胜义谛等等。姑且就管这叫“真理”吧。每一个佛弟子的信解行证,皆应在这里落脚,似乎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我久久思索之余,是这样体会的:佛恺切地指示众生,呼唤众生,不外是客观的实际事物,皆是依他起相、皆是适当的条件构成的。在依他起相上,绝对、绝对没有偏计所执的实我相、实法相。这道理是具有普遍性的,因形容为“实”。如是如是,无法名之,强名曰“圆成实性”。并不是在依他起相之外,或者之上、之中别有一点什么东西,叫“真如”,叫“圆成实性”。当然,我这样体会,好像平凡得再不能平凡了。可能贬低了“圆成实性”的价值,把佛教最高的真理——“圆成实性”庸俗化了?但是,我现在的理解力仅及于此。而且觉得真能如是如是信、如是如是行,于人有利,于己无害,踏踏实实地走去,是可以成佛的。硬要把“真如”或者“圆或实性”搞得恍兮惚兮、神秘莫测,左一个不可思议、右一个不可思议;在当人是不是已真正握得了佛法的密印,这自然只有当人知道。不过,不能从现实生活中指陈出来,过于神秘化了,学者如堕五里雾中,又怎样信向?我觉得怎样理解“真知”?倒是今天我们这些佛教徒非常吃紧的一件事。
其实,再就“施设种种名言”来探索“想”的业用。老实说,照佛法讲,施设名言,应归功于寻伺二心所,想的作用并不大。只因为有想摄取了影像,或就影像再进一步地观察分析抽提成为概念时(设想能观察分析,自然是不恰当的),或寻或伺,就在这影像、概念上,划上一个标记,是为“名”;串名成句,是为“言”。“名言”,自然是粘贴在内心的影像、概念上,不能铸刻到实际事物上去的。这样好不好呢?我说:好!因为名言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没有名言,我们要讲通彼此的思想感情,是比较困难的。够不够呢?我还是说不够!因为实际事物本来是千干净净的,没有名言的;我们如困惑在名言里,不能实事求是,那是会相当糟的。怎么说实际事物“无名”?试再以母亲为例:我认为母亲,是从我与母亲的关系上施设的。大姨母认为妹,三姨母认为姐,祖母认为媳,外婆认为女,表兄弟、表姊妹中,有认我的母亲为舅母、为姨母、姑母的。关系复杂,名百十异,母亲独踞一身,究为姊?为妹?为媳?为女?只因原本无名,名俱不是,才是随着不同的关系,承当不同的称呼。还有:名言是表达思想感情的,是反映对于现实事物的认识的。因为观点、立场不同,对于同一事物,是非爱憎,往往形成绝对相反的对立面。这里,在想的取象上有真实与虚妄的不同;在名言表达上也自有比较正确与否的划分。因为想在心所法中是偏行之一,只要每一心王现起,无不随时随地与心王相应而现起。与前五识或与前五识同时的意识相应的想心所,它是与客观实物的感受印象较为真实,若和单独第六意识——主观最强的心王相应而现起的想,它所摄取的象是易于走样的。同一名言,由于想的取象概念基本的不同,在此方是美名,在另一方则成恶名,如“我们视为烦恼的,古德承佛意旨,却说“烦恼即菩提”;我们视为生死的,古德承佛意旨,却说“生死涅槃”。是知实际是不能以名言尽的。只有不困惑于名言,才能善于名言,才能更深理解实际,更好的适应实际,庄严实际。
相为想所摄取,名为想所施设。名相本身无过患,过患在想。佛因能以无量名言作佛事,能以无量相好利有情。
想通善恶无记三性,佛居极界,还有五偏行心所,五别境心所,十一善心所。想心所,实五偏行之一,并不坏。过患实不在想,在妄。怎生断妄?我还是这么一点看法:实际事物,都是适当条件构成的。在这诸法依他起相上,决无偏计所执的实我相、实法相。了知实我相、实法相,是空无所有的,在现在生活里找不着的,这就叫断妄。当然,这只是个人的一点看法,并不一定对。读者如肯帮助,多提意见,我倒是十分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