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心造恶业招致的苦果
发布时间:2024-08-15 02:03:37作者:心经全文网
嗔有发怒、生气之意,是一种对自己不喜欢、不如己意的事物所产生的排斥及恼恨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论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由于嗔心令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愤怒等不良的精神作用,这对修行办道是十分有害的,所以嗔心被视为修行的大敌,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其中以嗔为最恶。
诚如《大智度论》中云:“嗔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无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为最坚;诸心病中,第一难治。”智者大师亦云:“嗔是失佛法之根本,坠恶道之因缘,法乐之冤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
佛教认为嗔心会造恶业,招致苦果。《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又云:“一念起嗔,殃堕无间。”
在《撰集百缘经》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佛陀十大弟子之一须菩提出身于舍卫国婆罗门家族中,他自幼智慧聪明出众,但是性情倔强好嗔,因此使亲友对他常感到厌烦。他自己也不能和族人和睦相处,后来离家出走,躲入山中,在山林中生活时,他甚至见到鸟兽或风吹草动,都会生起嗔恨恚怒,终日无有喜心。后来由山神导引而得见佛陀。
须菩提见佛之后即生欢喜心,佛陀为他讲说嗔恚果报之苦。须菩提闻佛之教诲后,当下即悔悟前非,并诚心求得皈依而出家为僧,经过精进修习,终获证得阿罗汉果。
其他比丘见此殊胜果报,就向佛陀问询须菩提的过去因缘。佛陀告诉大众:“迦叶佛时代,有一比丘热心劝化他人,常常带着其他比丘至各地应供,令众生广植福田,如此发心经过一万年也不曾懈怠。一天,碰巧遇到僧中另有因缘,其他比丘无法随从于他,比丘一怒之下口无遮拦,开口便骂他人狠戾不从,犹如毒龙!说完掉头就走。因为触恼众人的业缘,让他五百世中受毒龙身,身心含毒,人不喜见;现在虽得人身,习气未尽而易起嗔心。”佛陀又说:“当时以恶口嫌骂他人的比丘就是今日的须菩提,凭着过去供养僧众的福报,才能遇佛得道,转凡成圣。”众人闻佛所说,个个心开意解,欢喜信受,奉行教法。
而十大弟子中的目犍连亦曾因嗔心之过遭受到果报,即使他有神通也躲避不过。据《众经撰杂譬喻》卷一中记载:一日,佛陀问目犍连尊者说:“如果你的敌人怒目冲冠,来势汹汹,情势已迫在眉梢,你如何处置?”目健连回答说:“我有广大神通,即使是高耸的须弥山都能超越,所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需担忧。如果敌人从东方来,我就往西方去;若是从北方来,我便往南方飞。如此一来,敌人怎奈何得了我?”佛陀告诉目犍连:“不论是罪或福,业力因缘是无法逃避的,善恶到头终有报!
纵使拥有神通,依然逃不出因缘果报的轨则。”当时有一位老人,以修理车轮中的直木为生,人称车辐老公。一天,目健连因长久飞行,未曾歇息,最后体力不支掉落山中,正好掉在车辐老公的面前。车辐老公以为是怪物出现,便举起车轴击打目犍连。目犍连不仅懊恼羞愧,因疼痛失去意识。
佛陀知道后,哀愍目犍连,以佛力加持,令目犍连恢复意识。目犍连百思不解,想不透自己为何会遭此灾殃?于是,佛陀慈悲地为目犍连解释个中因缘:“这位老人是你前世的父亲,在一次争吵中,你因嗔心而起了—个恶念:‘如果能够鞭打这个老骨头,岂不太快人心!’虽然只是心中忆念,未付诸行动,但仍获此罪报。所以世人应当谨言慎行,善护意根,不可造作不孝之行,否则罪业难逃。”
对佛教修行而言嗔心的危害是这样,对社会和我们的人生而言,嗔心的危害亦是很严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由于嗔心导致的辱骂和争斗。其结果往往造成或是因意见不合而彼此恼羞成怒,或是因利益冲突而彼此怒目相向。当他人对我构成影响和伤害时,都会引起我的嗔恨,更有甚者,还会将属于自己的过错迁怒于他人,其结果往往是轻者毁伤身心,重者殃及生命。
电视里曾经播放过一则新闻,其后果令人唏嘘不已:一个青年刘某到一家经常去的拉面店吃了一碗牛肉面,吃完之后付钱的时候,服务员向他收取八元钱,刘某认为多收了一元,因为他以前吃牛肉面时只有七元钱。于是心中不悦,就和服务员起了争执,面店的孔老板又出面和青年交涉,告诉刘某,最近由于物价上涨,才导致牛肉面价上涨,并非故意多收钱。刘某却认为面店涨价不合理,不应当多收这—元钱,坚持不肯付账。最后他们由言语冲突发展到肢体冲突,打斗中,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面店孔老板连捅数刀,最后导致孔老板头、胸部重伤入院,刘某也被警方逮捕,因故意伤害罪而获刑三年。
因为一元钱而付出三年牢狱之代价,怎么看都是得不偿失。倘若拿一元钱给刘某,换他去坐三年牢,恐怕他是不肯的。如今却因一时冲动在一碗面上和一元钱较起了劲,心中有忿,手下就动刀,最后落得锒铛入狱,这就是嗔心惹的祸。
又想起不久前发生在邻居苏阿姨身上的一件事情:那天,苏阿姨和她的女婿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在水产区买鱼的时候,有一条鱼从水里面蹦了出来,正好掉到苏阿姨女婿的脚上,把他新买的运动鞋弄赃了。苏阿姨的女婿一时气恼,就抬起脚把鱼踢出老远。结果鱼贩子不高兴,非要他把鱼给捡回来,不然就要对他不客气。苏阿姨的女婿却要鱼贩子把他的鞋子擦干净,否则坚决不会去捡鱼。二人言语不和,动起手来。苏阿姨的女婿把鱼贩子的摊位掀翻了,而鱼贩子则用剪刀扎伤了苏阿姨女婿的—只眼睛。
仅仅是为了一条鱼而起了嗔心,双方大动肝火,结果却是鱼贩子赔了六千多元的医疗费,而苏阿姨的女婿则伤了眼睛,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二者都是既伤己又害人。
所以,在为人处世的时候,一定要时时警醒自己的心,清楚地意识到嗔心的过患,谨防由于一念恶而导致令我们后悔莫及的果报。即使有时遇到不顺己心的人或事,也不要失去理智,要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来面对事实,不挑剔也不强求别人,能够包容的就包容,能不计较的就不计较,这样处理问题时,会把矛盾降低到最低,也减少了许多不快的发生。同时,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一些无关大碍的小事,可以糊涂一些,吃些小亏,做点让步,相对于辎珠必较而造成的怒目相向、损人不利己等后果,其实也不失为一聪明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