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师:菩萨四十六轻戒之十于利他中少事业
发布时间:2023-11-20 02:04:41作者:心经全文网
菩萨四十六轻戒之十 于利他中少事业
《集颂》:“佛令声闻清净住,少事少业少希望。
建立遮罪长衣等,长钵坐具百物类。
菩萨不与彼共学,利他为怀多集聚。
声闻利自闲居妙,菩萨利他心安适。
嫌恨恚恼图少事,是名有犯怠非染。”
《优婆塞戒经》十七:“不蓄三衣钵杖戒”:“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不储蓄僧伽梨衣、钵、锡杖,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
上条讲到声闻戒中分性戒和遮戒,遮戒分为避讥嫌类和避世间杂务类。菩萨戒要求跟声闻一样要严持性戒和避讥嫌的遮戒,但因菩萨要利益一切有情,故对于声闻遮戒中的“少事少业少希望”,则是不能效仿、修习的,即这方面是与声闻不共的,即“于利他中少”做“事业”是犯菩萨戒的。
“长衣”者,出家比丘只能有三衣,不能有过多的衣服,多于三件即为“长衣”;“长钵”也是,只能有一个钵,大则三升,小则升半,不能过数过量;“坐具”指休息的“床”类,包括“绳床”,或我们出家众的“具”;“百物类”泛指佛陀开许的能接受的供养,大致分为:饮食、衣服、卧具、汤药四类。以上“物类”,佛陀要求声闻(出家比丘),不得贪求、不得多求,要“少希望”,但菩萨对于此条则“不予彼共学”,应因为“利他为怀而多集聚。”如:《优婆塞戒经》中:“若不储蓄僧伽梨衣、钵、锡杖……得失意罪”,要求“菩萨”在平时要“储蓄”一些出家僧众所用之物,在因缘成熟时供养僧众,或在僧人特殊情况下(如比丘失衣时),应急之用。同样,行菩萨道的人可以做大世间的利生事业,包括做生意、开工厂等,只有有了一定的能力、实力,利益众生的菩提愿才能得以实现,菩提心才能得到安适。
如果怀着“嫌恨心”、“恚恼心”、“安逸心”,对于利益众生的事业少做或不做,是名“染犯”。
如果仅仅因为“懈怠、放逸”,则是“非染”的“犯戒”。